夫妻间因琐事争吵并发生抓扯ღ★✿◈,妻子一怒之下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ღ★✿◈,请求禁止其夫实施家庭暴力ღ★✿◈。近日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该申请作出裁定ღ★✿◈,认为何女士不符合申请条件ღ★✿◈,驳回何女士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ღ★✿◈。
申请人何女士称海派甜心2ღ★✿◈,其夫曹先生对其实施了家庭暴力海派甜心2ღ★✿◈。2016年4月12日晚ღ★✿◈,曹先生对其实施了殴打ღ★✿◈,何女士曾向妇联ღ★✿◈、居委会进行反映尊龙人生就是博官网ღ★✿◈。6月12日ღ★✿◈,曹先生再次对其进行殴打ღ★✿◈,何女士遂向九龙坡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ღ★✿◈,请求禁止曹先生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其骚扰ღ★✿◈、跟踪ღ★✿◈、接触何女士及其近亲属ღ★✿◈。
接到何女士申请后ღ★✿◈,承办人专程前往何女士所在社区走访调查ღ★✿◈。社区工作人员证实ღ★✿◈,何女士与其丈夫感情不好尊龙人生就是博官网ღ★✿◈,常为琐事发生争吵ღ★✿◈,社区曾多次接获何女士求助ღ★✿◈。但因双方争执发生肢体冲突ღ★✿◈、由社区工作人员出面进行调解的情形仅有一次ღ★✿◈。
在获悉相关情况后ღ★✿◈,法官与双方取得联系ღ★✿◈,邀约双方到社区面谈ღ★✿◈。面谈中尊龙人生就是博官网ღ★✿◈,法官了解到ღ★✿◈,何女士与曹先生均系再婚ღ★✿◈,曹先生已年近七旬ღ★✿◈,年长何女士十余岁ღ★✿◈,双方在性格ღ★✿◈、观念ღ★✿◈、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尊龙人生就是博官网ღ★✿◈,为此夫妻之间经常发生言语冲突ღ★✿◈。双方同时承认ღ★✿◈,双方曾因何女士返回家中拿取财物发生推搡和抓扯ღ★✿◈,但并非暴力殴打ღ★✿◈。
2016年3月1日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开始实施ღ★✿◈,该法的一大立法亮点在于第四章专章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海派甜心2ღ★✿◈,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ღ★✿◈、申请主体ღ★✿◈、申请方式ღ★✿◈、管辖法院等内容ღ★✿◈。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尊龙人生就是博官网ღ★✿◈,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ღ★✿◈,人民法院应当受理ღ★✿◈。
根据该条文规定ღ★✿◈,“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是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前提条件ღ★✿◈。本案中ღ★✿◈,根据双方陈述ღ★✿◈,并通过社区了解ღ★✿◈,何女士与其丈夫虽夫妻感情不佳ღ★✿◈,经常发生冲突海派甜心2ღ★✿◈,但没有达到经常性在身体或者精神上施加暴力的程度ღ★✿◈,因此何女士的情况并未达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ღ★✿◈。
承办法官表示ღ★✿◈,实践中不少地方的法院已经出现了滥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ღ★✿◈。部分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对该制度存在误解ღ★✿◈,只要夫妻间出现不和ღ★✿◈、争执或动手等行为ღ★✿◈,就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ღ★✿◈。这是一种错误观点ღ★✿◈。
承办法官指出ღ★✿◈,即使夫妻感情恶劣ღ★✿◈,甚至出现动手抓扯乃至暴力殴打的行为海派甜心2ღ★✿◈,也必须在法律上符合“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现实威胁”的认定条件ღ★✿◈,在此过程中ღ★✿◈,承办法官还将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ღ★✿◈。因此ღ★✿◈,对于当事人而言ღ★✿◈,并不意味着只要出现夫妻不和就达到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ღ★✿◈,更不意味着只要向法院提出申请ღ★✿◈,即可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ღ★✿◈。对符合条件者海派甜心2ღ★✿◈,法院将通过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形式ღ★✿◈,维护其合法权益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ღ★✿◈,法院也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ღ★✿◈,裁定驳回当事人请求ღ★✿◈。
郑景田律师律师办案心得ღ★✿◈:从事律师职业以来ღ★✿◈,一直致力于纠纷的预防和解决ღ★✿◈,在纠纷产生前进行预防肯定比出现纠纷后再耗费精力去解决更经济ღ★✿◈。对于已经产生的纠纷ღ★✿◈,我们要做的就是尽最大可能的去终结ღ★✿◈,不留后患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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